银保监会:原则同意2家银行进入破产程序

发布日期:2023-03-30

又见证历史了!刚刚,银保监会原则同意2家银行进入破产程序。8月26日,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两则批复显示,银保监会原则同意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。

 

银保监会表示,上述2家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,如遇重大情况,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。

 

值得注意的是,7月2日,沈阳农商行、辽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,已顺利完成了辽阳农商行和太子河村镇银行网点、人员、存款的承接工作。承接工作平稳有序,各营业网点正常展业,各项业务正常办理,资金安全、交易安全不受任何影响。此前,包商银行破产清算事件,就让不少人开始关注中小银行的风险。

 

2019年,包商银行因为出现严重信用风险,被央行和银保监会接管,一年后正式进入破产程序。在我国的银行业发展历程中,银行主体破产倒闭较为少见。在包商银行之前,市场对于银行倒闭印象较深的,可能就是二十多年前的海南发展银行,除此之外,我国曾有个别农信社等规模较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倒闭,但总体数量微乎其微。 

 

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指出,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,依法依规,按照市场化原则,充分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切实防范道德风险,稳妥有序推进包商银行风险处置,实现了处置成本最小化目标,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,探索出商业银行市场化退出的可行路径。

 

包商银行是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来,采用收购承接模式处置的第一家问题银行。下一步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,适当扩大存款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,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有关资金支持方式、实施接管和清算等方面内容,推动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。

 

报告表示,处置包商银行风险,有利于严肃市场纪律,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,推动金融机构健康发展。同时,包商银行的经营失败反映出其内部的公司治理失效、不良企业文化、激进经营战略,以及外部的监管俘获,都是滋生风险的不良土壤。需吸取包商银行风险形成的教训,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,对风险苗头“打早、打小”,及时有效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金融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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